12月27日,我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年度碳排放配額分配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本省行政區域內(深圳市除外),水泥行業年排放2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1萬噸標準煤)及以上的企業,共58家。本省行政區域內水泥行業已列入國家和省相關規劃,并有望于 2021—2022 年建成投產且預計年 排放 2 萬噸二氧化碳(或年綜合能源消費量 1 萬噸標準煤)及以 上的新建(含擴建、改建)項目企業,共 3 家。
水泥行業的熟料生產和水泥粉磨生產企業使用基準線法分配配額;水泥行業其他粉磨產品企業使用歷史強度下降法分配配額;水泥行業的礦山開采企業使用歷史排放法分配配額。
2021 年度配額實行部分免費發放和部分有償發放,水泥企業免費配額比例為96%,新建項目企業有償配額比例為6%。控排企業免費配額發放:按基準線法、歷史強度下降法分配配額的控排企業,先按上一年度核定配額量發放預配額,再根據經核定的當年度產品產量計算最終核定配額,并與發放的預配額進行比較,多退少補;按歷史排放法分配配額的企業,先按上年度核定配額量發放預配額,再根據當年度的配額分配方法計算最終核定配額,并與發放的預配額進行比較,多退少補。控排企業可視需要購買有償配額。新建項目企業配額發放:新建項目企業在竣工驗收前購足有償配額。新建項目企業正式轉為控排企業管理并購足有償配額后,省生態環境廳通過配額注冊登記系統向其發放免費配額。配額有償發放數量和方式:2021 年度配額有償發放總量原則上控制在250 萬噸以內,采用不定期競價發放的形式。省生態環境廳將根據碳市場運行情況,委托競價發放平臺組織配額有償競價發放,具體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