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廣東省建筑材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各會員及相關企事業單位: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和《關于培育和發展團體標準的指導意見》(國質檢標聯[2016]109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充分發揮行業協會通過制定先進標準引領行業創新發展的作用,進一步提高行業技術標準的時效性和先進性,及時反映市場需求和技術創新發展需要,加快科技創新成果的規范性推廣應用,并與現行國標、行標的制修訂工作形成互補和相互支撐,增強標準的有效供給,廣東省建筑材料行業協會結合行業實際情況決定制定并發布行業廣東省建筑材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
為規范和加強團體標準制修訂工作,特制定了《廣東省建筑材料行業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試行)》(見附件),現正式發布實施,請各相關單位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廣東省建筑材料行業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