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政府綠色采購政策輻射范圍逐漸擴大。在政府采購支持綠色建材、促進建筑品質提升政策試點的基礎上,將政策實施城市擴大到 100 個,綠色建材政府采購需求標準涵蓋的產品由 75種增加至 100 種。
3.碳足跡管理體系工作穩步推進。印發《關于建立碳足跡管理體系的實施方案》,明確碳足 跡管理工作目標和實現路徑,強化任務分工和政策協同。依托 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數據庫,建立國家產品碳足跡因子數據 庫。研制重點產品碳足跡核算規則標準,推動開展碳足跡因子 計算工作。
4.全國和地方碳排放統計核算方法不斷完善。持續完善能源 活動和工業過程碳排放統計核算制度。推動國家溫室氣體清單 常態化編制。開展重點企業甲烷排放核算報告制度和核算方法 學研究,并對含氟氣體核算報告提出明確要求。
5.發布權威的本地化排放因子。開展國家溫室氣體排放因子 庫建設,推進本地化排放因子及相關參數入庫。發布 2021 年全 國、區域和省級電力平均二氧化碳排放因子,全國電力平均二 氧化碳排放因子(不包括市場化交易的非化石能源電量),以 及全國化石能源電力二氧化碳排放因子。
6.碳監測評估試點建設持續推進。開展重點行業、城市和省 級、區域三個層面的碳監測評估試點工作。構建煤炭生產等行業的溫室氣體監測技術體系,構建重點省份碳排放遙感核算方 法,強化監測數據與核算數據的交叉驗證。16 個試點省市已建 成 84 個高精度、172 個中精度監測站點,10 個國家背景站已開 展溫室氣體濃度業務化監測并與國際監測水平接軌。印發 10 余 項技術指南或規程,建立碳監測評估技術體系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