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重要支點,促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澳門合作區執行委員會結合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科技創新工作實際,特制定《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促進科技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
廣東相關的利好政策 支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 1.重大創新平臺建設資助。支持境內外創新主體聯合澳門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等在合作區建設的對產業發展具有支撐作用的重大創新平臺。經評審,按平臺投資額的30%給予單個平臺最高1億元支持。 2.認定獎勵。對經國家發改委、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批準或認定的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制造業創新中心、國家臨床醫學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300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上述同類型廣東省認定的科技創新平臺給予一次性1000萬元獎勵。 對首次獲得廣東省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得國家、廣東省認定的企業技術中心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分別給予一次性500萬元、50萬元獎勵。 支持科技創業孵化載體建設 1.專業孵化器建設支持。支持境內外創新主體聯合澳門高校、科研機構、科技企業等圍繞產業細分領域在合作區建設專業孵化器。經認定,按孵化器建設總投資額的50%給予最高1000萬元資助。 2.認定獎勵。對新獲認定的國家、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一次性300萬元、200萬元獎勵。 對新獲認定的國家備案眾創空間、廣東省眾創空間分別給予一次性60萬元、50萬元獎勵。 對新獲國家或廣東省粵港澳、國際化、專業化資質的眾創空間、科技企業孵化器,對每項資質再分別給予眾創空間20萬元、科技企業孵化器40萬元獎勵。 3.運營獎勵。對孵化載體引進和培育專精特新企業、獨角獸企業等優質企業的,按10萬元/家的標準給予單個孵化載體年度最高300萬元獎勵。 科技計劃項目配套資助 國家或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配套資助。對合作區單位牽頭承擔、參與承擔的國家或廣東省科技計劃項目分別按100%、50%的比例給予配套資助,同一單位單個項目配套資助不超過1000萬元。國家或廣東省有明確配套要求的,按相關文件執行。 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營 1.專利授權獎勵。合作區單位獲得境內外發明專利授權的,按其所繳納官方費用的50%給予一次性獎勵,每件發明專利最高獎勵2萬元,同一單位單個年度獎勵額不超過300萬元。 2.專利獎獎勵。合作區單位獲評中國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獲評廣東省專利獎金獎、銀獎、優秀獎的,分別給予一次性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