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建筑、電力、
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固定資產
投資項目能評對標準入值(試行)
(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5年7月17日以粵發改資環〔2015〕413號發布 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
為貫徹落實《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暫行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6號令),推進我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對標管理體系的構建和實施,改革市場準入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廣東省節約能源條例》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14-2015年節能減排低碳發展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府辦〔2014〕53號),結合我省實際,省發展改革委組織編制了《廣東省建筑、電力、鋼鐵、石化、水泥行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能評對標準入值》,請有關單位在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工作時參考執行。試行期間,如果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國家限額嚴于我省的,則執行國家相應標準。
一、建筑行業
(一)新建建筑類項目準入值
二)說明
1.適用范圍
適用于全省的新建項目的節能評估和審查,既有建筑的改造也可參照此標準執行。
2.引用的文件或規范
GB17167-2006用能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
GB/T2589-2008綜合能耗計算通則
GB/T14308-2010旅游飯店星級的劃分與評定
GB/T12455-2010賓館飯店合理用電
JG/T358-2012建筑能耗數據分類及表示方法
GB50189-2005公共建筑節能設計標準
GB50352-2005民用建筑設計規范
3.術語及其定義
3.1建筑能耗準入值
是指新項目建成后,實現使用功能所達到的能源消耗的能評審查準入值。
3.2建筑電耗
項目評估階段:根據項目的使用功能和要求,按照規定的估算方法和指標估算的用電量。
運行檢查階段:在統計報告期內,建筑在使用過程中實際消耗的電量。